一、发放对象
发放的对象为在日本居住的中国公民。
二、发放时间
在每年的日本放樱花季期间,即3月到5月期间,向已在日本居留一年以上且符合日本国籍和居留条件的中国公民发放日语证书。
三、发放程序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登记证》复印件。
2. 初次领证:申请人通过审核后,由公安机关颁发初次领取的《日语证书》。
3. 持续学习:首次领证后的每两年可重新申领一次,每满两年需要参加语言考试并合格后再继续使用该证书。
4. 使用限制:持证者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在指定的语言学校或教育机构进行语言培训。
四、费用支付
发放的日语证书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注意事项
1. 请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
2. 在领取证书时,请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3.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